关于2024年玉环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日期:2024-04-02 浏览

根据《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玉环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等。

二、招录人数

2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具有玉环户籍;

(四)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因违法违纪被党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玉环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右上角需本人书写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户主和本人页面的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网络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表,并发至邮箱:yhfy7016@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司法雇员招录”字样)。网络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玉环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报名表》可在以下网址登陆下载:玉环人力网(http://www.yhrl.com)。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42日—412日下午17:00,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4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玉环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687257022

4.资格审查:42-412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4417日(上午8:30-12:00),地点在玉环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网络报名人员请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所有报考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看打和听打。专业技能测试的听打、看打成绩各占50%

2)考试时间为2024420日,13:3015: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15:3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玉环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玉环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41日,户籍以20244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根据相关要求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6-87257022。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渠道公布,请考生留意:玉环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环人力网(http://www.yhrl.com)。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研究处理:

玉环市纪委市监委驻玉环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6-872570190576-87257053


附件:玉环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玉环市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日